1、申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技改项目已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工。
2、申报条件:
(1)企业经营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核算体系和财务制度,具有较高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2)企业所申报的投资项目应已依法办理了核准或备案,并已纳入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需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工。
3、证明材料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复印件,及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证明。
(2)企业投资项目技术设备购置清单及发票复印件。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报表(技术改造类电脑屏幕截图)。
(4)经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决算报告和2019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