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鲁发改高技〔2021〕427号)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及评价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在各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初审和提报的基础上,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经在线审核、信用核查和现场抽查,提出了拟认定和撤销的工程研究中心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5日至7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我们,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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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