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条)〉〈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30条)〉实施细则(2025版)》相关规定,经个人申请、用人单位提报、区县或市直主管部门初审、市人社局审核或备案等环节,共906人符合认定条件。现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5日至7月2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人员情况如有意见,可向市人才服务中心反映。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31-87081627
地址:历下区坤顺路1819号
邮政编码:250014
济南市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