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工信局、高新区科经局、莱芜高新区科经局:
为贯彻济南市人民政府批复的《济南市高端装备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济政字〔2019〕36号)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济南市装备制造产业高端、高质、高效发展,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济南市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零部件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1.企业所有申报资料均需制作两种文档:书面和电子版。各种原件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页数较多的,需要加盖骑缝章。相关复印件附在申报资料中,所有书面资料要求装订成册。
电子版文档为PDF或JPEG格式,要求编辑生成文档汇总目录表,该目录表要借助通用办公软件(word办公软件),建立与其相应文档相关联的“超链接”关系。
2.按照属地原则,项目申请单位向所在区县工信部门申报。各区县工信部门对申报资料认真审核把关。初审合格后,由区县工信部门行文上报。
报送市工信局资料包括:申报公文以及项目申报书面资料2份及相关资料电子版,直接报送市工信局智能制造与装备产业处。
3.区县汇总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19年8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
4.申报单位(企业)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申报单位要签订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5.文字内容较多时,请自行扩大申报表格填写空间。
二、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为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生产型法人企业。
2.成立时间2年以上。
3.上年度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或2019年上半年收入1000万元以上。
4.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单台(套)200万元以上(设备价值不含安装等价值);关键零部件产品年度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
5.企业信用状况良好,被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对象不得申报。
三、申报所需材料
1.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申报表。
2.国家资质机构出具的产品查新报告、产品鉴定、成果评价。
3.企业营业执照。
4.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有效证明文件。
5.质监部门出具的企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6.产品标准备案有效证明。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一年度审计报告。
8.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产品的销售情证明(销售合同、发票及收款凭证复印件)以及统计清单。
9.税务部门盖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10.产品彩色照片。
联系人:史洪涛 联系电话:66605698
信 箱:znzbc2019@163.com
附件:1.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申报表
2.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申报汇总表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