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局、卫生健康局:
为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省工业和信息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省级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
一是支持建设一批试点企业(组织),包括能够提供相对成熟的智慧健康养老产品、服务、系统平台或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
二是支持建设一批试点社区,包括应用多类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利用信息化、智能化等技术手段,为社区内居民提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
三是支持建设一批试点基地,包括推广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和带动作用的产业和应用聚集区。
二、申报条件
(一)试点企业(组织)。试点企业申报主体为智慧健康养老领域的产品制造企业、软件企业、服务企业、系统集成企业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应为济南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时间不少于1年。
2.产品生产企业2018年度智慧健康养老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其他类型企业2018年度智慧健康养老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400万元。
3.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或创新服务能力。
4.具有成熟的市场化应用的产品、服务或系统,制定了相关标准。
5.具有清晰的商业推广模式和盈利模式。
(二)试点社区。试点社区以社区为申报主体,可联合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或机构共同申报,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已投入不少于50万元的资金,建设形成具有特色服务内容、贴近地区发展实际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2.采用不少于2类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2种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为不少于本社区80%的老年人提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
3.具备灵活的服务扩展能力,可为社区内所有居民提供服务接入。
4.具备长期运营能力,有持续运营和盈利的创新模式,具有不断完善服务能力和丰富服务内容的发展规划。
(三)试点基地。试点基地的申报主体为区(县)、街道(乡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较好的智慧健康养老应用条件和产业基础。
2.具备相关政策配套和资金支持。
3.集聚了一批从事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制造和应用服务的骨干企业,并在本区域内开展了应用示范。
4.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已经在整个区域内得到规模化应用,区(县)级已建设或同时申报了至少3个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社区,街道(乡镇)级已建设或同时申报了至少3个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社区,研制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的基地标准。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请企业(组织)、社区和基地分别填写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申报书(附件),按属地向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民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评审后,根据评审结果推荐满足条件的企业(组织)、社区和基地,出具三部门盖章的推荐意见函。
(二)已列入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的企业、街道(乡镇)、基地不再参与省级智慧健康养老试点评选。被评为国家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所在地的企业(组织)、社区和基地予以优先支持。
(三)请于2020年2月21日前将推荐意见函连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光盘)提交到济南市龙奥大厦。
(四)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附件格式,规范填写申报材料。提交的申报书电子版材料应为word版。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王之群,联系电话:66602621
电子邮箱:rjc2622@163.com
济南市民政局联系人:杨昌昊,联系电话:66602532
电子邮箱:jnmzjylfwc@jn.shandong.cn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人:刘生,联系电话:66601744
电子邮箱:wjwcyc@jn.shandong.cn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