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一)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二)聚焦指南任务,整合优势创新团队,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攻关。
(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具体工作流程按照科技部相关要求执行。申报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
二、申报资格要求
(一)申报单位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及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具有良好国际合作基础,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2.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3.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
三、具体申报方式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9:00至2026年1月14日17:00。
四、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1151,zlx1@istcc.cn;
济南市科技局联系方式:0531-51708843,kjjkjhzc@jn.shandong.cn。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