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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产学研合作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科技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产学研合作专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启动2025年度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产学研合作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领域

2025年市级重点研发计划(产学研合作专项)项目支持当年度签订合作协议的产学研合作项目,重点围绕我市高端不锈钢和先进特钢、高端工程装备、绿色果蔬加工、精细化工、健康肉制品、生物制造、轻量化铝基新材料、高端板材和绿色智能家居、智能农机、新能源商用车、新能源、现代医药、精品粮油及深加工等13条标志性产业链领域。

重点支持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黄河流域等重点区域的高层次高校院所开展的合作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临沂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等,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管理运行规范。

2、合作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应于今年已签订合法有效的合作协议或合同,且技术或成果需求方已向供给方支付部分或全部合作费用(不低于20万元),需提供国家统一的收款收据或正规发票,以及到账证明(电子回单)。申报单位须对合作单位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与合作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联合申报协议须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目标、责任和经费(包括市拨财政科技资金和自筹资金),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3、申报单位有稳定的研发团队和较高层次的团队带头人,研发能力较强。

4、申报单位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和科研设备条件,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运行稳定,机制灵活,管理规范。

5、项目经费预算中须包括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的预算。项目自筹经费应达到扶持经费的2倍以上。若项目立项支持市级财政科技资金未达到申请金额,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应承诺通过增加自筹资金解决差额部分。

6、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以及所有参与人员均须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无“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填写《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产学研合作专项)项目申报书》(附件1),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版报送至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推荐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提交到市科技局。纸质材料包括主管部门审核后盖章版的项目申报书、推荐函及项目汇总表(附件2)各1份。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中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于材料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2、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对项目申报工作的指导,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对申报单位资格和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3、本次项目申报采取限项申报方式:县区(开发区)科技部门限推荐4项,其他主管部门单位限推荐2项。各项目主管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项目质量。

4、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综合科(府佑大厦A座2707)。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五、申报时间

项目受理时间截至2025年10月17日17点。

六、联系方式

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综合科  7570037

科技合作科     7570030

邮箱:skjjhzk@ly.shandong.cn

附件:

1: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产学研合作专项)项目申报书.doc

2: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产学研合作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29日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