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
为加快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打造智能制造“升级版”,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5〕251号)(以下简称《通知》)工作要求,择优推荐2025年度国家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卓越级智能工厂
卓越级智能工厂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要求,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和智能化升级开展建设,打造全国领先的发展标杆。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要素条件》基础要求。
2.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并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开展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探索,并达到卓越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
3.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领航级智能工厂
领航级智能工厂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要求,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和智能化变革开展建设,探索未来制造模式,打造全球领先的发展标杆。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要素条件》基础要求。
2.申报主体须为本行业本领域领军企业,核心产品具有全球竞争力,且有必要的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投入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
3.申报主体须已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达到全球领先水平,并按照领航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广泛深度应用,开展未来制造模式初步探索,加速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运营管理等各环节智能化变革。
4.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密切配合,参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积极组织并推荐已获评先进级、卓越级智能工厂的优势企业分别申报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于7月17日前,指导企业登录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miit-imps.com),根据平台申报模板及使用手册要求完成线上填报,生成申报书,并将汇总表、纸质版申报书1份(与线上填报内容一致,胶装后书脊处标注所属地市、申报年份及企业名称)以及电子版光盘1张(PDF+WORD)报送至省工信厅装备产业处。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按照《通知》要求,我省卓越级工厂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40个,领航级工厂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领航级智能工厂培育期不超过2年,达到培育目标的企业提交验收申请,经推荐单位初审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将组织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进行验收认定。
三、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人:邱 晨 0531-51782622
省国资委联系人:赵 钦 0531-51767698
申报资料填报指导联系人:王秉帅 15275418059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010-58917878、010-58919505
联系邮箱:sjxwzbcyc@shandong.cn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3号楼山东国资科创基地 王老师 15275418059
附件: 1.关于开展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docx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