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发改服务〔2025〕458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实施《山东省生产性服务业百企升级引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不断强化龙头骨干企业引领示范作用,现就开展2025年度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关申报范围、申报材料、申报程序等要求,与《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发改服务〔2023〕847号,见附件)一致。
二、申报材料中的企业年度数据,需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数据,其中《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申报汇总表》中涉及的年度数据为2024年度数据。
三、各市要聚焦新兴高端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着力突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中的龙头骨干企业择优推荐,每个市上报数量不超过5家。请于2025年7月18日前,将请示文件及有关材料(两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寄至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处。
附件: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发改服务〔2023〕847号).pdf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