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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市属各开发区经发局:

  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标准条件,认真做好组织、审核和推荐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1.申请书中“推荐时间”“推荐单位”以及第六部分“初核推荐”一栏均由省工信厅统一填写,企业只需要填写企业名称和申报内容并加盖企业公章。

  2.4月28日至5月6日,企业通过线上系统(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0571-56137700)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对申报纸质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后,务必于5月6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申请书(以上均为一式四份)、佐证材料(一式两份,佐证材料和申请书分开,单独装订),报市工信局双创服务科。对申报企业是否存在“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情况,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统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查证结果体现在报送的正式文件中。

  二、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申报企业须满足《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7号)所列条件。其中,参照国家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条件,企业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速调整为不低于5%。其他条件不变。

  2.2017年认定的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申请复核,参加复核条件与新认定条件相同。

  3.申请书和复核申请书中“推荐时间”统一填写“2021年5月28日”,“推荐单位”统一填写“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初核推荐”一栏由市工信局统一填写。

  4.5月6日至5月14日,申报和复核企业通过(http://www.smesd.com.cn/,技术支持:4006-0531-77)相应申报窗口申报。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申请书所列指标(7项必备指标和6项可选指标),组织进行初审核实,于5月1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推荐汇总表、企业申请书(以上均为一式三份),佐证材料(一份,佐证材料和申请书分开,单独装订),报市工信局双创服务科。对申报企业是否“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银行信用、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良好,依法规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统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严格把关,查证结果体现在报送的正式文件中。

  联 系 人:刘桂玲    8090650

  邮    箱:wfgxjzxb@wf.shandong.cn

  邮寄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工信局

  附件:

  1.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佐证材料(供参考)

  3.推荐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汇总表

  4.2021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

  5.2021年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

  6.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佐证材料(供参考)

  7.推荐2021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复核汇总表

  8.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

  9.2017年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布文件

  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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