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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济南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重大项目、技术专家和技术支撑单位的通知

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高新区管委会、南部山区管委会、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各区县发改局、莱芜高新区经发局,各有关能源企业:

根据《山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30年)》(鲁发改能源〔2017〕418号)、《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十四五”能源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十四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规划编制工作,现公开征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重大项目、技术专家和技术支撑单位,经筛选后建立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储备项目管理目录、技术专家和技术支撑单位智库。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战略思想坚持节约、清洁、安全的战略方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发展绿色能源,助力动能转换”为目标,统筹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深度开发利用,加快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加快打造“四个中心”、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强保障。

二、征集时间

征集的起止日期为:2019年6月6日至2019年7月5日。

三、征集范围

太阳能(含光伏、光热)利用、风能利用、生物质能利用、深层地热能及热泵系统利用、氢能源等其它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内的重大工程项目,能源领域技术专家和技术支撑单位。鼓励我市各类能源企业推荐技术专家和技术支撑单位,欢迎我市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学会)的专家学者积极报名。

四、申报条件

(一)重大工程项目:申报单位为独立企业法人或独立事业单位法人;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新能源相关规划及本市环保政策和产业政策;申报项目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具备实施条件。

(二)技术专家:副高以上职称。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熟悉本行业专业知识,熟悉能源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领域发展情况和前沿动态,身体健康,根据时间安排自愿并积极参加市发改委组织的能源领域相关工作。

(三)技术支撑单位:为独立企业法人或独立事业单位法人;有5名以上专家组成的工作团队,熟悉能源领域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服务能力强、服务效果好、服务业绩优,信用良好,自愿并积极参加市发改委组织的能源领域相关工作,有能源领域课题研究和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五、申报材料

(一)加盖公章的《济南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重大项目申报表》(见附表1);

(二)能源领域技术专家申请表(见附表2)

(三)加盖公章的《济南市能源领域技术专家和技术支撑单位》(见附表3)

(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技术专家及技术支撑团队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7月5日前发送至市发改委能源发展与节约处邮箱:sjjhxxhwzyjy@jn.shandong.cn。盖章的纸质版可报所在区县发改局,由区县发改局汇总后报市发改委能源发展与节约处;市直部门推荐的项目、专家和技术支撑单位可直接报送市发改委能源发展与节约处;申报单位也可直接报送市发改委能源发展与节约处。

联系人:车春华、孙鑫;联系电话:66602603,66605721。

七、筛选

征集结束后,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筛选,筛选通过的项目、技术专家、技术支撑单位分别纳入项目管理目录、技术专家和技术支撑单位智库。项目管理目录、技术专家和技术支撑单位智库实行动态滚动管理。

纳入管理目录的项目优先纳入济南市“十四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规划、济南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并择优推荐纳入山东省“十四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规划、山东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纳入智库的专家和技术支撑单位优先参加市能源领域的评审、评价和检查,优先承担市能源任务的课题研究,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酬。

附件:省能源局关于开展“十四五”能源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工作的通知.docx

     省关于开展“十四五”能源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工作的通知.xlsx

     关于公开征集济南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重大项目、技术专家和技术支撑单位的通知.xls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