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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企业上云专项引导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企业上云”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济政字〔2017〕39号)精神,按照《济南市“企业上云”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济经信字〔2017〕35号)规定,现就2019年上半年企业上云专项引导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济南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在2017年1月1日后,购买、使用云计算服务或产品,发生实际支出的,且未获得过本专项资金支持的,可申请本专项引导资金。

二、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

1. 企业上云专项引导资金申请表。

2. 与云服务商签订的云服务合同,合同上应明确上云内容。(上云内容以《济南市企业上云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描述为准)

3. 云服务商开具的发票。

4. 企业向云服务商付款的凭证(银行正规回执单)。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上云标杆企业的,上云实际支出应超过10万元,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6.上云技术方案。

7.上云总结报告(通过上云前后的对比,详细全面地说明上云为本企业带来的改善和提升,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企业应同时通过济南市企业上云管理系统(网址:http://jnjxw.jinan.gov.cn/col/col21264/)提交与上述材料相一致的电子版文件,电子版应当清晰、完整。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1.请企业登录济南市企业上云管理系统,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网址:http://jnjxw.jinan.gov.cn/col/col21264/,点击“管理系统”),选择与云服务合同相一致的上云内容。

2.按属地原则,企业向所在区县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填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工信部门按照上云内容确定各企业的补贴金额,形成本区县企业上云资金申请汇总表,并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信局和财政局,行文中应明确上云标杆企业名单,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上云标杆企业申报材料应胶装成册,一式三份。

3.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6月28日17时;区县汇总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19年7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区工信部门、财政局要依据《济南市企业上云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

2.各级工信部门增强服务意识,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及材料,优化工作流程,减少企业跑腿跑路。

3.申报单位要诚实守信,如实提交申报材料,配合审查核实工作。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将取消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类财政资金项目。

附件:1.企业上云专项引导资金申报汇总表

     2.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财政局:

单位

处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地点(龙奥大厦)

市工信局

信息化推进处

王明超

66605786

jnxxhtjc@163.com

B330

市财政局

企业处

安丰诺

66603811

qyc628@126.com

C628

各区县:

单位

姓名

电话

历下区工信局

王鹏

88152529

市中区工信局

张传峻

82078316

槐荫区工信局

郭强

87589240

天桥区工信局

郑萧

81601755

历城区工信局

徐磊

88066022

长清区工信局

卫翠翠

87223017

章丘市工信局

刘荣宇,王晖

83366019

平阴县工信局

刘虹

87870277

济阳县工信局

陈小璇

84241086

商河县工信局

赵涵涛

68786912

高新区科经局

李曦

88871416

南部山区规划发展局

尹喆

88112676

莱芜区工信局

王海滨

0634-6113873

钢城区工信局

王营

18663441507

2019年上半年企业上云专项引导资金申报通知.docx济工信信推字〔2019〕1号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企业上云专项引导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