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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函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办公室: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 关于开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19〕200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国家智能光伏试点示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上报时间紧张,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接到函后,直接组织申报工作。申报单位填写智能光伏试点示范书,向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报申报材料。

二、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同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办公室进行实地考察和初审,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企业和项目,并出具推荐意见函。请各市于10月14日前,将推荐意见函连同申请材料(包括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光盘)通过EMS寄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产业处。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组织评审后,将评审结果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  琰   0531-86922326  13505416891

林华健   0531-86126224  18366156054

联系邮箱:dzxxc_sjxw@shandong.cn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邮编:250011)


附件:六部门关于开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通知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能源局

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