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工信规〔2026〕50号
各市(不含青岛)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技术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通知》(鲁财工〔2024〕10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26年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及方式
项目实施主体已与银行签订项目贷款合同,并实际发生了贷款额和贷款利息。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省财政按照不超过银行最新一期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5%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单个企业同一项目累计贴息上限为2000万元。同一独立法人每年享受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限定为1个。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技术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通知》(鲁财工〔2024〕10号)、《关于进一步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鲁办发电〔2026〕41号)有关要求。
(二)项目依法取得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三)已依法办理环保、安全、节能、土地、规划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具备的相关手续;
(四)项目2022年12月1日以后与银行签订项目贷款合同,并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发生贷款利息;
(五)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等。
(六)项目未获得国家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资金以及省级技术改造财政资金支持。
三、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通过“鲁惠通”山东省政策兑现平台线上申报(网址:http://www.shandong.gov.cn/lht/#/home),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按照模板(附件1)编制《2026年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企业和银行盖章后通过平台上传PDF版和《2026年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贷款情况一览表》《2026年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支付利息明细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Excel版。申报企业应于5月15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并将申请报告纸质版报所在地县级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市县初审
市、县两级工业和信息化局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和时限要求对项目进行初审核查,于5月29日前通过“鲁惠通”山东省政策兑现平台对符合条件的项目逐级上报。同时将市级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申报文件及2026年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汇总表(附件2)、未获得国家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资金以及省级技术改造财政资金支持的证明材料(附件3)、企业编制的《2026年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并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上述材料需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至邮箱:ghyjsgzc_sjxw@shandong.cn。
(三)项目审核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进行联合评审。根据专家评审和相关部门核查意见,确定项目名单和资金分配方案,商省财政厅同意后,报厅党组研究确定。
(四)资金拨付
“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名单和资金分配方案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研究通过后组织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省财政厅按程序拨付资金。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积极配合联合评审组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做好审核工作,全面如实提供贷款合同、贷款实际到账数额、实际付息明细等原始资料。
(二)各市要加强项目申报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申报。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获得贴息资金支持的企业,应自觉接受审计、财政、税务、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对弄虚作假、骗取、截留、挪用、挤占贴息资金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未尽事宜,以《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技术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通知》为准。
(四)本次项目申报通过“鲁惠通”山东省政策兑现平台进行,如有相关政策及技术问题请及时与相关联系人沟通解决。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规划与技术改造处 吕长飞、商西鹏 0531-51782605 51782607
“鲁惠通”山东省政策兑现平台技术支持:王林飞 17615808193。
附件:
1.2026年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模板)
3.未获得国家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资金以及省级技术改造财政资金支持的证明材料.doc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