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部),省黄三角农高区经发投促局:
为进一步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门关于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有关工作要求,分层分级推进我市智能工厂建设,现组织开展2026年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4年10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门联合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出台了《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联通装〔2025〕262号),按照分类分级、梯度管理原则,推动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打造智能制造升级版。今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山东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认定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级智能工厂培育标准、工作流程和部门职责。联合省财政厅出台奖补政策,对获评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给予分档分级奖励。我市开展了基础级智能工厂认定工作,推动企业聚焦场景建设,促进智能制造水平持续提升。
请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指导基础级智能工厂持续开展智能化建设,择优推荐企业申报先进级智能工厂,推动企业向设计仿真迭代、数字化管控和数据集成贯通等方向迈进。对已纳入省智能工厂培育库名单的,优先支持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在东营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须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和产品均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
2.企业近三年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须符合《山东省财政厅等16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财资环〔2022〕29号)文件要求。
3.工厂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工业操作系统、系统解决方案等安全可控,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风险可控。
4.企业应建立智能工厂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组织机制,拥有一批智能制造专业人才。
5.申报单位须已在“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分平台”完成本年度自评估且达到2级及以上(平台网址:https://www.c3mep.cn/home?subPlatformId=8),或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认证达到2级及以上。
6.申报单位应参考《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附件2)、《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版)》(附件3),聚焦开展数字化网络化能力提升,围绕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开展智能工厂建设,打造不少于8个场景,且至少覆盖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三个环节,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书模板见申报平台。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应已认定为基础级智能工厂。各县区组织有意向申报的单位通过智慧工信综合服务平台(http://zhpt.gxt.shandong.gov.cn/#/homeIndex)进行线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3月17日-4月30日),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按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4),于4月24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产业科,同时提供支持智能制造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1.2021年至2024年期间已评为省级智能工厂和省级智能制造标杆的单位,满足先进级智能工厂条件的,需应报尽报。
2.请各县区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要求,统筹做好智能制造成熟度评估、培育和推荐工作,指导拟申报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的单位,做好先进级智能工厂建设工作。
3.申报单位应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
五、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产业科联系电话:8330923
电子邮箱:dygxjzbk@dy.shandong.cn
申报资料填报指导联系人:王秉帅
联系电话:15275418059
联系邮箱:sjxwzbcyc@shandong.cn
1.山东省智能工厂培育库入库企业名单
2.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
3.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版)
4.先进级智能工厂推荐汇总表
东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