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大数据局、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培育数据市场,促进数据流通交易活动安全合规高效开展,现组织开展第二批数据流通交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法人组织或非法人组织。
2.能够提供合规认证、质量评价、资产评估、风险评估、数据托管、数据保险、安全审计等第三方专业服务。
3.拥有专业服务团队、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
4.具备实践经验,已实施1个以上相关专业服务成功案例。
5.信用良好,近三年无违法行为。
二、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填写《山东省数据流通交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第二批)申报表》(附件1),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于3月31日前,将申报表(Word版和盖章后PDF版)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所在设区市大数据局。
2.各市大数据局负责本辖区内申报材料的初审,填写《山东省数据流通交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第二批)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4月3日前,将推荐汇总表(Word版和盖章后PDF版)、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通过“山东通”报送省大数据局。
3.省大数据局对申报材料组织评审,公布入选机构名单。
三、其他事项
省大数据局对入选机构实行动态管理,依托各类平台载体,推动信息共享、交流合作,促进数据流通交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规范健康发展。
附件:
1.山东省数据流通交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第二批)申报表.docx
2.山东省数据流通交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第二批)推荐汇总表.docx
山东省大数据局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