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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临沂市概念验证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临沂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临科字〔2025〕45号),现开展2026年市概念验证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优配资源、产业导向、链式思维、开放共享”的原则,聚焦高端不锈钢和先进特钢、高端工程装备、生物制造等全市标志性产业链,鼓励联合有关专业机构采取“人工智能+”的形式合作共建,逐步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

二、申报条件

概念验证中心牵头建设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牵头建设单位应为在本区域从事生产经营、科技创新活动的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2.高校院所牵头建设的,须有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近年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显著;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牵头建设的,其主营业务与概念验证服务密切相关并与相关领域高校院所具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稳定的概念验证项目来源。

3.具有专业化服务团队,团队人员不少于10人并具备技术研判、项目管理、投融资等相关背景经历。其中,专职技术经理(纪)人不少于2人,概念验证中心负责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建立不少于5人的概念验证项目遴选顾问专家团队,负责对拟开展的概念验证项目进行筛选和评价,其中,外单位专家占比应不低于50%。

4.具有一定规模资金来源,能够为概念验证项目匹配场地、设备等配套条件,专用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设施总原值不低于500万元(特殊情况经充分论证后可适当降低标准)。有必需的安全、环保设施设备及制度条件。

5.具备科学高效的管理机制,建立包含筛选立项、验证辅导、管理考核等全流程概念验证服务体系,形成概念验证项目清单,并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6.支持开放式创新,鼓励概念验证中心联合产业链上下游有优势、有条件的创新主体共同为概念验证项目提供小试中试等服务。

7.近三年内未发生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填报《临沂市概念验证中心申报书》,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加盖公章,报送所在县区(开发区)科技局(市属科研院所、驻临高校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科技局)。

2.各县区(开发区)科技局负责做好申报组织和汇总工作,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初审核实,并依照指引择优推荐,加盖公章后,统一将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市科技局,同时将电子版材料(Word和盖章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市科技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论证和现场核查,提出拟认定概念验证中心名单。

4.市科技局对拟认定概念验证中心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纳入市级概念验证中心管理。

四、注意事项

1.概念验证中心材料受理时间截至2026年4月3日,请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合理安排申报时间。

2.申报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统一以“临沂市+技术方向+概念验证中心”规范名称。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艳茹 联系电话:0539-7570030

邮箱:skjjhzk@ly.shandong.cn

附件:

1、临沂市概念验证中心申报书.docx

2、临沂市概念验证中心申报汇总表.xls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11日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