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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区关于开展2026年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现组织开展第十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和第一、四、七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遴选工作

(一)基本条件。申请企业须符合《管理办法》第三条以及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标准(见《管理办法》),如实、自主填写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材料,提供必要佐证材料,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重点产品领域。对符合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的企业和产品,优先予以推荐(见附件)。

二、复核评价工作

根据山东省对单项冠军企业每3年组织一次评估的动态管理要求,对第一、四、七批省单项冠军企业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公布的名单中予以保留,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从名单中撤销。对已获得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复核产品,统一复核企业;同一产品或类似产品不得以企业名义重新申报。已成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的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统一参加国家复核,不再参加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复核。

三、工作安排

(一)注意事项。相关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企业谨防不良机构散播虚假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相关要求,近三年出具的会计审计报告应按照要求申请赋码,通过国家统一监管平台予以查验。申报材料与会计审计报告数据应保持一致,凡出具虚假会计审计报告、篡改相关数据或由不具备资质的机构出具报告的,取消申报资格。

(二)报送方式。申报和复核统一通过“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系统”(http://zhpt.gxt.shandong.gov.cn,3月1日8:00开启,4月30日18:00关闭)报送,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请各企业于4月10日前完成系统填报。

联系人:张冰,88871826

系统技术服务:侯翰博0531-82600056转8079

附件: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遴选重点领域.pdf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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