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市‘人工智能+’与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大会”会议精神及《临沂市科技产业园区工作指引》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临沂市标志性科技产业园区申报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范围
围绕全市标志性产业链领域和县(区)主导产业。
二、申报条件
1.符合所属领域方向,园区能够突出县(区)产业优势和特色,具有辨识度。
2.园区内企业集中、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
3.园区科技要素集聚,具有一定的产业创新生态。
三、工作流程
(一)申报
各有关单位提报临沂市标志性科技产业园区建设方案(附件),所有提交材料须经脱密处理。在申报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择优推荐
请各主管部门对园区建设方案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对符合通知要求的予以推荐。
(三)综合评价
市科技局按照《临沂市科技产业园区工作指引》要求,对提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开展现场考察工作,经过综合评价,确定拟打造的标志性科技产业园区名单。
四、时间要求
申报时间为2026年3月4日至23日。请各主管部门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推荐工作,并于3月23日17:00前将建设方案、推荐函、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一)每个县(区)推荐不超过2家。
(二)市科技局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标志性科技产业园区的申报等代理服务工作;不提倡、不建议申报单位有偿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中介服务。请申报单位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严重侵犯市科技局名誉、损害市科技局利益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平台科 王宏恩 7570036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