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省重点研发计划(竞争性创新平台)(以下简称竞争性创新平台)项目管理,及时全面掌握项目执行进展情况,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推动项目按期完成任务目标,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竞争性创新平台项目2025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在研的所有竞争性创新平台项目(不包含2025年新立项的项目)。具体请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竞争性创新平台)管理系统”(网址:https://cloud.kjt.shandong.gov.cn)查看。
二、评价内容
重点评价项目实施进展、阶段目标完成、取得成效、资金到位及执行等方面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总体进展情况,特别是项目任务书(合同书)约定的任务和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发生的重大调整情况;
2.项目实施取得的突破性技术进展和重要成效;
3.项目组织实施、协同推进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
4.项目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独立核算和资金使用情况,按项目任务书(合同书)约定拨付项目合作单位资金情况,人员投入情况,支撑条件保障情况等;
5.项目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技术路线执行方面遇到的问题,因政策、市场等外部环境变化导致的问题,项目组织管理、协调中存在的问题,人员投入、资金管理使用和支撑条件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等。
三、工作进度安排
年度绩效评价采取项目承担单位自评、主管部门核查、省科技厅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依托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竞争性创新平台)管理系统”组织实施。
(一)开展绩效自评(1月26日前)
项目承担单位准备相关资料,开展年度绩效自评。通过科技云平台在线填写项目执行情况检查表,上传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所有项目合作单位联合盖章后扫描上传),并上传项目资金核算证明材料(项目资金应纳入单位财务系统统一管理,并在财务系统中对省拨资金和自筹资金分别单独核算)。
(二)主管部门核查(2月9日前)
项目主管部门对照任务书(合同书),参考《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负面清单》对项目资金单独核算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等进行核查。对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意见,由项目承担单位进行整改。参考《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标准,对任务书(合同书)约定的年度项目目标,按“优秀”“良好”“一般”“差”分别形成年度绩效评价等次建议。一级主管部门填写年度绩效评价意见汇总表(盖章),并汇总形成主管项目年度绩效总体报告。
(三)开展绩效复核
省科技厅对主管部门核查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复核,并视情况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对于存在逾期未报、绩效核查走过场、未实现项目资金独立核算、总体报告质量不高等情况的项目,其评价结果将作为创新平台年度绩效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其他事项
年度绩效评价是项目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实事求是开展绩效核查,严禁弄虚作假。
请一级主管部门务必于2026年2月9日前将年度绩效总体报告,连同年度绩效评价意见汇总表盖章扫描版和Excel版发送平台处公务邮箱:kjtsysptc@shandong.cn。
技术支持电话:0531-51751080
业务咨询电话:0531-51751115、51751112
附件: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