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咨询全产业链一站式服务平台
13065091678

临沂:关于组织开展战新及未来产业市级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临沂市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临沂市重点实验室重组工作方案》要求,现就战新及未来产业市级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范围

聚焦临沂市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生命科学、未来网络、技能作业机器人、低空经济等战新及未来产业部分重点领域。

二、申报条件

市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为高校院所、创新型企业等,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所属领域方向。名称应突出优势和特色,具有辨识度,不宜宽泛。

2.实验室从事本领域科学研究,具有相对集中稳定的研究方向,应用基础研究能力较强。

3.重点实验室主任应为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五十岁,任期为五年。一般每年在实验室工作时间不少于八个月,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4.实验室须拥有一支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水平高的科技创新队伍,固定研究人员不低于20人,其中硕士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一般不低于三分之一,一般应拥有泰山学者或相当层次及以上水平的学术带头人。

5.实验室具备先进、完备的科研条件和设施,实验用房相对集中,面积在600平方米以上;用于科研的仪器设备(包括农业科研基础设施)总值一般应在800万元以上。依托单位对重点实验室建设在政策和经费投入上予以充分保障。

6.依托单位是企业的,须为在临沂市内注册的企业,近三年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能够为实验室提供充足的建设、运行和试验费用。

7.多家依托单位共建的,依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3家,前期应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其他依托单位在共建协议中须明确对重点实验室的人财物支持。

三、工作流程

(一)申报

各有关单位围绕重点领域方向,提报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方案,所有提交材料须经脱密处理。在申报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择优推荐

按照“谁主管、谁推荐”的原则开展推荐工作,多个依托单位组建的由第一依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推荐;高校院所由本单位推荐;其他单位由县(区)科技局推荐。

请各主管部门对重点实验室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对符合通知要求的重点实验室予以推荐。

(三)专家评审

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由申请单位填报《临沂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书》,经主管部门初审,报市科技局审批。“建设任务书”是实验室建设执行依据和验收考核的重要文献,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时间要求

申报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2日。请各主管部门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推荐工作,于2025年12月22日17:00前将推荐函、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一)市内已批复建设省、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的,不再重复建设。

(二)市科技局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重点实验室申报、立项等代理服务工作;不提倡、不建议申报单位有偿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中介服务。请申报单位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严重侵犯市科技局名誉、损害市科技局利益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平台科 王宏恩  7570036

附件:

1、市重点实验室组建方案.doc

2、临沂市重点实验室推荐汇总表.xlsx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12日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