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济南市2025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高新区2025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详见附件1)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的企业,可申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二、申报时间
高新区集中受理各有关单位报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下午5时。
三、认定标准
(一)在济南高新区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二)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四)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五)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指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为境外单位提供《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所规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和服务贸易类业务,而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注册登记。企业对照申报条件进行自我评价,符合认定条件的,登录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在线办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相关业务。
(二)企业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企业在平台上向省科技厅填报并提交《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请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将相应纸质材料(纸质版一式4份、电子版1份)报送至高新区发改科经部商务办公室。
(三)区县审核推荐。高新区发改科经部会同财政金融部、税务局根据《山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通知要求,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形成推荐意见。
五、有关要求
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作出承诺,申请表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方可报送。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六、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高新区科航大厦3号楼315房间
联系人:刘毅,联系电话:88871619
邮 箱:gxqfcjswb@jn.shandong.cn
附件:
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