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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区:关于转发省厅《关于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请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门类)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根据提示进入相应模块进行申报,生成纸质文件并加盖公章后报所在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区县(功能区)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5年7月起至2026年4月的每月15日前,将推荐文件后附《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名单》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企业申报时间:

(一)对于已在《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 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中,且当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仍有效的企业,于2025年4月30日起暂停享受政策。拟继续申请进入 2025年度名单的,可于2025年7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

(二)新申请进入2025年度名单的企业,可于2025年9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 0 日 。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8871416,88871225

电子邮箱:gxqkjjgxb@jn.shandong.cn

附件:

1.关于转发《关于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pdf

2.2025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doc

3.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doc

4.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企业名单.doc

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5年7月4日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