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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征集2025年科技成果集中评价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评价在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中的关键作用,在省工信厅指导下,省轻工联社决定组织征集2025年科技成果集中评价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行业领域

重点聚焦电子信息技术、机械装备、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标志性产业链关键核心领域。

(二)成果类型

基础研究类、应用研究类、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类科技成果。

二、申报要求

(一)科技成果创新点明确,技术含量高且成熟可靠,成果转化效益显著。

(二)技术性能指标在国内外同领域中处于领先水平或先进水平,具有一定的适用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前景。

(三)不存在科技成果权属、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署名、排序等方面的争议。

(四)成果完成单位经营状况稳定,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近3年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信用等问题,无侵犯知识产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政策的相关行为。

三、评价流程

(一)提交申请及审核

拟提交申请的项目完成单位,请于2025年6月27日前提交《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附件1),材料以压缩包方式(可编辑word版和盖章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省轻工联社企业服务部(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对所提交的项目进行初审,确定初审参评名单。

(二)评价材料提交

通过初审的项目完成单位,在工作人员通知后5天内,提交《科技成果评价材料》(附件2),材料以压缩包方式(可编辑word版和盖章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由省轻工联社企业服务部(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对提交的评价材料进行审查,评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取消本次评价资格。

(三)组织评价

根据工作安排,省轻工联社将组织专家,对审核通过的科技成果分行业、分批次进行集中评价,项目完成单位需派项目主要完成人进行现场答辩。

(四)评价报告

评价结束后,省轻工联社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形成评价报告,并发放和归档。

四、评价方式

科技成果集中评价将采取会议评价形式。组织评价咨询专家召开科技成果评价会,对科技成果进行考察,经成果完成人员现场答辩、质询、讨论后,最终形成评价结论。

五、有关说明

(一)省轻工联社本着公益性原则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对科技成果评价项目参评方不收取服务费用。

(二)参评方需确保材料真实性,不得提交虚假材料,不得有其它违反评价工作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超、王路明

联系电话:0531-51756336、51756338

邮箱:machao001@shandong.cn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青年东路16号

附件:1.科技成果集中评价项目征集申请表

2.科技成果评价材料模板

                                   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