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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区:关于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重点实验室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科技创新体系,提升全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能力,根据《济南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济科发[2023]5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全市实验室体系建设梯次化培育计划,开展全市2025年度重点实验室备案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5月27日-6月14日

二、申报流程

(一)线上申报

本次申报通过济南市科技局网站,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与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实验室依托单位负责人登录个人申报账号(高校院所由科研处分配账号,事业单位与企业用法人账号登陆,网址:http://119.164.252.194/prg/,详细操作请查看系统飘窗的操作说明),按照市重点实验室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在线填报,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实验室建设申请书等内容,全部填写完毕后由企业、单位管理账号审核提交。申报单位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在线项目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24:00(为提前预留修改完善时间,建议依托单位于6月11日17:30前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与管理平台”上审核提交至主管部门),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电子版材料

1.申报单位报送电子版材料。请申报单位将①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与管理平台”在线填报的最终版附件材料、②济南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附件2,盖章PDF版,填报内容请确保与系统填报最终内容保持一致)及③《济南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申报汇总表(申报单位)》(附件3,Excel版和盖章PDF版)放到一个文件夹下,制作成压缩文件(按照以下格式命名:“单位名称-申报2025年度市重点实验室备案”),于6月14日上午10:00前发至所属园区邮箱(邮件名按照以下格式命名:单位名称-申报2025年度市重点实验室备案)。也请申报单位联系所在园区进行初步审核。

相关材料将作为园区和济南高新区发改科经部审核推荐的依据。由于未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造成的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负责。也请确保报送的材料为最终稿。

2.各园区报送电子版材料。请各园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将①申报单位报送的电子版材料及②《济南市重点实验室备案审核汇总表(园区)》(附件4,Excel版和盖章PDF版)于6月14日下午17:00前发送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三)县区推荐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实验室遴选及推荐工作(市级医院由市卫健委负责推荐),为保证实验室总体水平,今年将按照2024年度各县区及市卫健委推荐数量的60%进行限项申报。各推荐单位按照要求对实验室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把关,确定推荐名单后,提交盖章推荐函。

(四)评审考察

市科技局对实验室的备案材料开展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现场考察结果择优提出备案建议名单,建议名单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并公示后正式向社会发布。

三、注意事项

1.请申报单位、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合理安排申报、审核提交时间,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或审核。

2.为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实验室备案名单正式公布后2周内,依托单位需在系统上提交实验室建设任务书,并提报一套纸质材料归档保存,纸质材料应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并加盖公章,否则取消立项资格。

3.市科技局在实验室申报、评审、备案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申报等代理服务工作,请申报单位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济南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文件内容及解读参考

http://jnsti.jinan.gov.cn/art/2023/4/23/art_11686_4775357.html

联系方式

(一) 济南高新区

1.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高新区申报工作QQ群号:657555702

李志伟88871207  13626408695(微信同号)

2.各园区

齐鲁软件园发展中心:89017715、88896553,邮箱:hantiantian@qilusp.com

创业服务中心:88871651,邮箱:760754028@qq.com

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68975166,邮箱:lifescservice@163.com

智能装备产业发展中心:68975310,邮箱:znzbxmcjb@163.com

临空经济区发展中心:88871562,邮箱:gxqbaixue@jn.shandong.cn

(二)市科技局

前沿技术与基础研究处:   51703105   51708810

技术支持及资料审查:张智   82069878   王伟华  82061398

备注:对于企业,申报实验室时直接使用法人账号申报即可,申报后直接进入主管部门审核环节,不必使用个人账号。

对于高校和科院院所,需要科技处或者科研处生成个人申报账号(之前生成过或者因科技局其他业务生成过账号的可以直接申报),再进行申报,填报完毕后无需通过单位审核,个人账号直接提交即可。

“生成个人申报账号”,首先用法人账号登录,完成绑定,在左侧“功能导航”中找“系统管理”,点击“单位用户管理”,打开后点“+”按钮即可添加申报子用户。申报人拿到申报子用户后,与己方政务平台账号绑定即可。关于绑定的操作,系统界面上的飘窗包含视频和文字两个版本说明。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济南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pdf

附件2:济南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模板.doc

附件3:济南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申报汇总表(申报单位).xls

附件4:济南市重点实验室备案审核汇总表(园区).xls

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