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数据要素×”创新应用省级财政支持政策及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经组织申报、市级初审、省级评审等流程,省大数据局确定了2026年度山东省“数据要素×”创新应用项目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和数据流通交易奖补对象名单(附件1、附件2),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3月17日至3月19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大数据局反映。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列举具体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个人反映请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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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山东省大数据局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