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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关于2023年度山东省“产业大脑”建设试点验收结果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制造强省、数字强省建设的工作部署,落实《山东省“产业大脑”建设指引1.0》文件要求,我厅组织了2023年度山东省“产业大脑”建设试点验收工作。经各“产业大脑”建设试点自主提报、专家评审等程序,拟确定青岛市港口物流“产业大脑”等25个项目通过验收(见附件),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5年12月22日起至12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联系邮箱。

电话:0531-51782723

邮箱:cytjc@shandong.cn

附件:2023年度山东省“产业大脑”建设试点验收结果.pdf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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