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方案》和《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重点实验室重组工作(第三批)的通知》要求,已组织完成评审及现场考察工作。现对拟批复筹建的山东省重点实验室重组(第三批)进行公示,请有关单位通过账号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科技创新平台管理系统(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newportal/channels/ch00027/)查看拟批复筹建名单及所申报实验室的批复情况。公示期为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需经单位审核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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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