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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为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序言
     (1)知识产权制度是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的基本制度。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蓬勃发展,知识产权在世界经济、科技和贸易中的地位得到了历史性提升,知识产权资源日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城市综合竞争实力的核心要素,日益成为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
     (2)经过多年发展,我市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显著提升,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水平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初步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有力地支撑了产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但我市知识产权发展总体水平还有待提升,存在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偏少、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不强、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公众知识产权意识薄弱等问题,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3)当前,我市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创新型城市的关键时期。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的内在要求;是发展品牌农业,壮大支柱工业,培育服务品牌,繁荣文化产业的有力支撑;是缓解资源环境制约,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选择。
  二、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4)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着力突破一批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大力推进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和产业化,精心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优势产业群,努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战略支撑。
  (二)战略目标。
  (5)到2020年,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新机制。在主导产业、优势领域创造出一批支撑创新型城市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商品化、产业化能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的行政和司法并行运作的保护机制更加健全,形成科学高效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知识产权制度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繁荣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支撑作用得以有效发挥。(6)2009-2014年目标。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明显增强。高新技术企业和6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申请和授权量持续增长,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达40%以上,职务发明所占比重大幅度提高,向国外申请专利数量快速增长;国内商标注册申请量年均增长5%以上,商标国际注册不断增长;计算机软件、文艺作品等著作权登记和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和授权量显著增长。
  ——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明显提升。企业、高校院所等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明显提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值占高新技术产品产值比重不断提高;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显著增加,分别达到25件、250件以上;运用地理标志或集体、证明商标保护济南特色产品的能力不断增强;核心版权产业产值有较大提升。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队伍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诉讼案件的办案效率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率明显提升;建立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行业自律机制和公益性维权援助机制,盗版、假冒等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得以有效遏制,滥用知识产权行为明显减少。
  ——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更加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进一步优化,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商贸、人才等工作结合更加紧密;培养一支能够支撑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管理、服务和研究人才队伍;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浓厚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三、战略重点
  (7)确立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支撑地位。研究制定适合相关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政策,完善重大项目和科技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健全与外贸有关的知识产权政策,加强文化、教育、科研、卫生等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协调衔接。(8)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引导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要素向企业转移,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在知识产权创造中的重要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鼓励群众性发明创造和文化创新。(9)建立以产业化为核心的知识产权运用体系。搭建知识产权产业化服务平台,制定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的激励政策,打造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集群。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利用。积极培育驰(著)名商标,发展壮大品牌经济。(10)优化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相协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司法保护体系和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完善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衔接机制,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提高权利人自我维权意识和能力,降低维权成本,提高侵权代价。防止知识产权滥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公众合法权益。加大海关执法力度,维护良好的进出口秩序,提高出口商品的声誉。(11)构建协调有序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深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完善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重大活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增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合力。
  四、专项任务
  (12)专利和标准战略。以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关联度大的重大关键技术为重点,在先进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制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领域超前部署,掌握一批核心技术的专利,支撑我市高新技术产业与新兴产业发展。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以自有核心专利技术为基础,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3)商标和品牌战略。鼓励企业使用自主商标,强化企业合资、合作中的自主商标导向。引导企业丰富商标内涵,提高商标知名度,形成驰(著)名商标,增强市场竞争力。支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认定工作,鼓励企业进行国际商标注册,维护商标权益,参与国际竞争。支持企业大力发展品牌连锁、专卖经营,培育壮大一批名牌产品。(14)版权和创意战略。大力扶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工艺美术、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版权相关产业发展,加快培育动漫游戏、网络传媒、文化娱乐、广告设计等现代创意产业,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形成、产品集聚,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加强民间文艺整理、传承和保护,扶持难以参与市场竞争的优秀文化作品的创作。(15)商业秘密战略。指导企事业单位制定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并对保密规则、奖惩等做出规定,依法打击窃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妥善处理保护商业秘密与自由择业、涉密者竞业限制与人才合理流动的关系,维护单位和职工合法权益。(16)特定领域知识产权战略。扶持植物新品种培育,推动育种创新成果转化为植物新品种。保护、开发和利用遗传资源,普查地理标志资源,扶持地理标志产品,促进具有地方特色的自然、人文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完善传统医药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利用协调机制,加强对传统工艺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扶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带动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五、产业知识产权战略
  (17)农业知识产权战略。加强农业关键技术和高新技术研究,力争在植物新品种、农业技术和绿色有机农产品深加工方面取得一批核心知识产权。加快农作物品种改良、新品种培育和农产品品质优化,推进名优农副产品的产业化开发。积极采取原产地地理标识或集体、证明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提高优良品种、绿色、有机和无公害食品注册商标使用效率。加强涉农知识产权推广应用,完善农民权益保护机制。(18)工业知识产权战略。围绕交通装备、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等主导产业高端化,创造一批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增强产业发展支撑能力;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规模化,创造一批形成跨越发展优势的核心知识产权,引领新兴产业高起点发展;围绕冶金钢铁、石油化工、食品饮料、新型建材等传统产业品牌化,形成一批集成创新的自主知识产权,增强传统产业发展后劲。发挥龙头企业品牌和技术优势,重点建设一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突破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重大装备和工艺流程,积极参与国际和国家标准制定,提高在优势领域的主导权。(19)服务业知识产权战略。综合运用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大力扶持科技、文化、信息和软件服务外包等知识产权型服务业发展,培育一批科技、文化、信息服务和软件外包服务业龙头企业及企业集群,形成产业集聚和带动效应。充分挖掘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发展特色旅游经济,推进具有民族传统和地方特色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知识产权保护,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金融、物流、会展、商贸餐饮和社区服务等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实施老字号复兴工程,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服务业企业集团,努力打造一批新的现代服务业驰(著)名商标和知名品牌。
  六、战略措施
  (一)激励知识产权创造。
  (20)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事业的财政投入,对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理标志和驰(著)名商标等知识产权给予资助或奖励。支持企业等创新主体在境外取得知识产权,鼓励将自主知识产权上升为技术标准。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股权、期权等形式加大对知识产权发明人、设计人、创作人的奖励、报酬力度。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将知识产权量化指标纳入科研开发或教学实践工作的评价、考核体系。(21)突出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中的主体地位。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实现知识产权机构、人员、制度和资金四落实。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和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程,指导10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制订和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将知识产权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提高创新成果转变为知识产权的能力。引导企业改进竞争模式,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支持企业打造知名品牌。
  (二)推进知识产权运用。
  (22)推进知识产权的商品化、产业化。开展自主知识产权企业、产品认定工作,原则上对进入国家和省制定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装备和产品,实行政府优先采购制。科技发展资金、产业技术进步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的实施和产业化。建立知识产权产业化基地和试点示范园区,扶持技术含量高、有市场前景的自主知识产权的商品化、产业化。建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统计和财务核算制度,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作价入股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在推进企业资产重组、兼并和合资合作中,注重对民族品牌的保护。(23)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投融资机制。加快构建以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渠道、多层次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引导金融和风险投资加大对知识产权应用及产业化的资金投入。鼓励外资、民间资本参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资本运营。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或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发展创业基金,促进中小企业重点知识产权项目的实施和产业化。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24)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知识产权审判执行能力,充实行政执法力量和知识产权司法队伍。强化行政执法、司法保护部门合作,建立健全重大案件会商通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及时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制止知识产权滥用行为。(25)加大知识产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案件的打击力度,集中查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案件。建立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将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列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展会知识产权监管机制。加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监控体系建设,制止侵权货物进出境。(26)建立知识产权维权、预警应急机制。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充分调动和整合各种资源,为维权有困难的知识产权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和经费支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行业自律和纠纷应对机制,妥善解决行业内知识产权纠纷。建立知识产权预警与应急公共平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化解知识产权风险,保障产业经济安全。
  (四)优化知识产权管理。
  (27)制定完善知识产权地方性规章和政策。制定和完善与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相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地方性规章和政策,在制定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创投融资、科技进步、吸引人才等政策中充分体现知识产权导向,不断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的政策和法制环境,充分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28)加强科技工作知识产权管理。将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指标作为推荐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园区的必要条件;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科技计划实施评价体系和项目申报、评审和奖励全过程。(29)加强对外贸易活动知识产权管理。制定外贸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机电产品出口,培育一批出口知名品牌;建立外贸领域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招商引资、技术引进、项目合作、产品进出口等外贸环节,及时解决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纠纷。(30)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政府投资涉及知识产权的重大项目和产品,要进行知识产权论证评估,防范和降低知识产权风险;规模以上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重大经济活动中涉及知识产权的,要事前向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通报,并接受指导和监督;引进重大技术、技术装备和外资并购、技术进出口、中外合作等活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提供政策性建议。(31)建立知识产权统计和考核制度。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统计范畴并定期公布,将知识产权纳入国有企业单位绩效考核体系。
  (五)健全知识产权服务。
  (32)构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各类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建立以专利、商标和版权信息为主的知识产权信息公益性服务平台,实现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的共享。建立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及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和分析系统,支持企事业单位在研发、进出口、诉讼、技术引进等过程中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深层次利用。(33)完善知识产权交易机制。以中国(济南)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为依托,建立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的交易市场和网站,构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健全知识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研制知识产权交易协议示范文本。支持重大知识产权项目和产品参加在国内外举办的展览会、交易会等推广会。(34)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加快发展知识产权代理、信息、评估、鉴定和转让等各类中介机构,鼓励企业参与增值性知识产权信息开发利用。加强市场规范和政策引导,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诚信机制。引进国外先进经验和运作模式,发展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中介机构,提高涉外知识产权服务能力。
  (六)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35)加快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实施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计划,将知识产权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创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活动示范学校。支持大、中专院校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学生素质教育体系,支持驻济高校创办知识产权学院、设立知识产权硕士或博士学位授予点,加快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36)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规划,按照国家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建立知识产权工程师职称系列,建立知识产权人才供需信息库,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投入力度。引进和培养数十名精通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具备应对国际知识产权事务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数百名具有知识产权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培训数千名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业务人才。(37)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制定培训规划,广泛开展对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文学艺术创作人员、教师等的知识产权培训。支持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提供知识产权专业培训服务。(38)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建立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撑、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工作体系,定期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在精神文明创建、普法教育、道德教育、诚信教育等活动中增加知识产权内容,大力弘扬知识产权文化。
  (七)加强组织领导。
  (39)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完善和落实领导和工作责任制,将知识产权工作列入政府科技进步考核的重要内容,保障知识产权工作必需经费,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负责本纲要实施中重大政策的审议和重大事项的协调,办公会议办公室负责牵头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努力形成“政府引导、部门配合、公众参与”合力推进纲要实施的工作格局。(40)加强战略实施的监督和评估。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评估指标体系,对知识产权量化指标按年度进行评估考核和通报,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适时作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