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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市级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

  根据《青岛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青科规〔2019〕7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19年市级孵化器认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经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且在青岛市科技局备案的区(市)级孵化器运营机构。

二、申报条件

《青岛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中第五条至第八条市级孵化器认定的相关条件。

三、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孵化器运营机构和在孵企业、毕业企业在“青岛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业务管理平台”(www.qdincu.cn)完成全部数据填报或更新后,点击导出“市级认定申请表”,生成并打印纸制申报材料。同时选择“2019年市级孵化器认定”提报号,点击“提报”按钮。

2.纸质材料报送。请申报单位将“市级认定申请表”,“在孵企业信息表”以及能够自证符合认定条件的材料胶装成册,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所在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纸质材料受理前需完成网上申报,且纸质材料内容需与系统数据一致,否则无效。

3.区市审核推荐。各区(市、功能区)按照《青岛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青科规〔2019〕7号)第五条至第八条相关要求,核查申报单位所提报材料,填写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并附推荐函,连同孵化机构纸质申报材料于2019年12月6日17:00前报送至青岛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地址: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53号,青岛科技大学高性能聚合物研究院楼315室)

附件:市级孵化器认定情况汇总表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1月28日

(联系人:市科技局基础与成果处 邢双德:85911343

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王文颖:18561928806)

附件下载: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市级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