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高新区、临港区经济发展局,沂河新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发展,按照《山东省绿色制造单位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省《办法》)《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称市《通知》)和工信部新的评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第二批市级绿色制造单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第二批绿色制造单位申报主要为市级绿色工厂,申报单位应符合省《办法》和市《通知》中的基本条件。按照自愿的原则,对照新的评价要求进行自评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提报的主要数据指标以2024年底的数据为准。
申报企业属于已有绿色工厂评价标准的53个重点行业企业,按照相应要求进行自评价,其他行业的企业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18)进行自评价。
二、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企业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按照新标准新要求进行自评价,向所在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交自评价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申请报告要紧紧围绕标准指标要求,重点突出,支撑有力,杜绝提供与标准指标无关的支撑材料。
(二)各县区推荐。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出具推荐意见,填写“2025年第二批市级绿色制造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4),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同时提报电子版),于11月30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评定公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论证,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评价要求的市级绿色制造申报单位,经研究审议并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三、其他要求
各县区工信部门要组织企业对新的评价要求进行学习培训,指导企业按照新的评价要求填报,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所有推荐单位做到现场核查全覆盖,要充分征求当地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严把推荐质量。
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与技术改造科 0539-8726910
邮箱:lyjsgz888@126.com。
附件: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