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切实发挥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作用,拟今年再次组织引导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方向
聚焦服务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重点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项目建设:
1.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具体项目类别包括现代物流、现代金融、商贸流通、软件服务、工业互联网、商务服务、大数据、人工智能、科技服务、生态环保、检验检测、人力资源服务、公共服务平台。
2.生活性服务业项目,具体项目类别包括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医养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服务。
3.优先支持高端化生产性服务业项目,优先支持高成长性企业项目,优先支持新增纳统企业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依托省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库进行申报,符合支持方向的未入库项目,可同等申报资金支持。
2.项目单位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未发生骗取、套取财政扶持资金行为,未列入“绿色门槛”、严重失信主体、征信等负面清单。
3.项目建设规模合理、手续完备、建设条件落实,已开工建设,能够按时建成投产。
4.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建设为一次性补助资金,同一建设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省级补助资金。在同一年度内,每家企业只享受一项引导资金支持,不得重复申请多项资金支持。
5.项目不能按计划建成投产的,需退回引导资金。
三、申报数量
每个市择优推荐服务业企业项目不超过15个。
四、申报程序
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申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项目并编制资金申请报告(附件1),结合部门职责对项目进行审核把关,汇总上报申报项目。各市要重点审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是否符合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要求,核实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节能、安全评价等)手续是否已经完成且符合有关规定,核实项目投资进度。
2025年11月24日前,各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局将请示文件(附申报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2)寄至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处(纸质版2份,电子版光盘1份)。
附件: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