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含功能区)科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在绿色低碳领域的支撑作用,加快绿色低碳先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我省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前期已经面向全市公开征集24项技术成果并推荐至省科技厅,省科技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评审论证,组织编制了《2025年山东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以下简称“省目录”),该目录共包括57项技术成果,我市共有19项(含驻济科研院所)入选。经研究,现面向全市公开补充征集《2025年济南市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以下简称“市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方向性。符合国家已经颁布的产业政策,符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省市绿色低碳发展的重点需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效果明显。
(二)成熟性。已经通过工程示范或用户使用等方式得到应用,并进行了第三方监测或检验,具备较好的推广前景。
(三)先进性。技术知识产权明晰,技术风险可控,技术经济性突出。
(四)适用性。结合我市绿色低碳发展实际需求,重点征集水治理、大气治理、碳减排、土壤及地下水风险管控与修复、固废利用处置以及其他环境领域的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技术领域及技术类型见附件1)。
二、材料要求
(一)组织申报。请各申报单位填写《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申报表》(附件2)和《绿色低碳技术成果报告》(附件3),提供2-3张技术成果设备、应用场景等照片(JPG格式,单张照片2M以上、分辨率不小于300dpi,附带照片的文字说明),并与其他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审核把关。请各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保证技术内容真实、严谨、准确,避免重复申报(对于往年报送并收入目录的技术成果确有技术突破并实现产业化提升的可择优再次推荐)。对于不符合“绿色门槛”制度,涉及行政处罚、知识产权纠纷的予以一票否决。
(三)推荐上报。请各主管部门填写《绿色低碳技术成果推荐表》(附件4),报送材料时请确定申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指导目录将公开技术拥有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其他事项
(一)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做为指导目录技术成果的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和推荐。不接受企业、院所等单位单独报送。
(二)若无新增和补充技术的、前期已经提交过资料单位,不要重复提交。
(三)请各推荐单位请于10月30日前将申报表(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成果报告(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推荐表(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相关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版材料报送以下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 汪 毅 51708811
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与科技处 王廷巢 51703190
2.电子邮箱:skjjnsc@jn.shandong.cn
3.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D526
附件:关于新增和补充申报《2025年济南市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的通知(含附件).docx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