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发改重点〔2025〕278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沂河新区经发科创局,临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加快市重大项目建设,优化服务保障,充分发挥对转方式、调结构、促投资、稳增长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现就统筹做好2026年市重大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2026年市重大项目申报工作要合理衔接省级重点项目提报工作进度和项目筛选标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全市抓经济、重点抓工业、核心抓项目”的鲜明导向,统筹推进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布局和传统产业转型,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志性产业链打造、现代商贸物流、绿色低碳转型、科技创新发展等重点方向和领域,重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改善项目。
二、申报标准
1.申报重点领域。申报的重点产业项目侧重工艺技术国内外领先、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填补我市产业链条断点和布局空白的项目,有助于打造高端不锈钢和先进特钢、高端工程装备等标志性产业的项目;基础设施项目侧重能源绿色转型、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基建)和以骨干通道、枢纽工程为主的传统基建项目;社会民生项目侧重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增强人民生活福祉的项目。
2.严把政策关口。申报项目要符合产业政策、窗口指导和相关规划要求,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节能降碳、水资源保护利用、高质量招商引资等要求,商业综合体、房地产项目不在申报范围,严控以产业园、小镇、基地、示范区、红色研学、文化旅游等名义搭车实施房地产开发。申报项目要符合“两高”项目管理规定,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低水平重复建设、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严格控制不予支持。
3.加强合规审查。各类项目应为独立项目,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取得赋码,无代码项目不予列入。严禁通过项目拆分、改名、变更项目统一编码等方式重复备案、重复申报。项目应符合规划、用地、环保、能评、安评等基本要求,不存在违规情况。同时,项目要优化建设布局,严格控制用地规模,选址用地要符合规划要求,可纳入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有新增用地需求的项目,须提供项目用地审查表和用地范围矢量数据(shp格式)。
4.审核社会信用。项目单位具备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资金实力、技术能力和人才支撑等,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安全生产、企业经营、环境保护、社会信用等方面无重大责任事故或重大问题。在以往承担的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履行各项报建手续,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5.强化投资拉动。坚持发挥重点项目对扩大有效投资的引领带动作用,项目总投资应在1亿元以上。在投资计划安排上,要与整体建设任务、年度建设内容相匹配,科学测算年度投资计划,原则上除长周期建设项目外,新开工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年度计划投资不少于总投资的1/3;对在2026年仍有较大投资的在库市重大项目,剩余投资原则上不少于总投资的1/3,可按程序组织材料申报结转为续建项目;新报续建项目剩余投资应不低于5000万元。项目主体工程已建成、正在进行设备订购安装调试的,不再列入。对2026年上半年前不具备开工条件,但对行业或区域具有重大影响且正在推进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纳入准备类项目。
三、工作要求
1.择优限项申报。保持重点项目相对稳定的合理数量规模,各县区(开发区)要进一步树立好项目标准,推动优质要素向优质项目聚集,坚持质量优先、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县区申报市重大项目数量不超过30个。
2.充分沟通衔接。各县区要对申报项目组织全面论证,充分征求同级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行政审批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意见,确保产业政策、规划要求、准入条件、建设程序等方面合法合规,研究提出申报名单,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3.做好标签分类。同时申报2026年省重大项目、省高质量发展项目的,已列入往年省市县重点项目的,务必在申报表中注明。投资主体类别要注明民营企业、政府投资、国企独资、国企参股等。招商引资项目要注明项目招引类别、招引地区。
4.严格报送程序。除跨市域建设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市直项目外,其他项目原则上通过各县区发改部门筛选论证,经县区政府同意后统一申报。申报材料包括:
①县区(开发区)发展改革部门或市直部门正式申请文件(盖章后附项目申报汇总表)、县区政府审批意见扫描PDF版;
②项目申报汇总表(Excel文件,详见附件1);
③项目申报书(一个项目一个文件,按照附件2提纲编制Word、PDF版)。
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10月24日前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送至“市发改委重点办项目管理科”协同邮箱。
联系人:尹晓静 侯宗柱 联系电话:8727978
附件: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