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推进科技领域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济科发〔2025〕19号)和市科技局印发《济南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先投后股”实施细则(2025版)的通知》(济科发〔2025〕20号)有关要求,现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济南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先投后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符合全市“13+34”产业链,具有发展前景,处于从实验室到生产线中间阶段,需二次开发、成果熟化、小试中试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等市内转化项目、重大创新平台、在济高校院所产出成果项目或科技型企业。
二、支持模式
在济高校院所团队以自有科技成果在高新区设立企业进行成果转化;高新区域内企业与在济高校院所合作,通过购买专利、联合研发等方式进行成果转化;科技型企业科技成果在高新区落地转化。(如有济南高新区企业在济南市其他区县落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请务必通过落地区县科技部门进行申报,并同步发送邮件至济南高新区报备gxqkjbgs@jn.shandong.cn)
三、支持方式
市科技局为“先投后股”中“先投”阶段主体,财政科技股权投资被注资机构或其指定的受托机构为“后股”阶段中资金拨付、转换并持有股权的主体。
四、支持标准
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财政科技资金转股后不成为被投企业第一大股东。
五、申报条件
高新区辖区内依法注册、纳税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以自有科技成果设立企业进行成果转化;企业与在济高校院所合作进行成果转化;符合全市“13+34”产业链,具有良好开发价值及产业化前景,商业计划及技术路线清晰,实施方案合理;知识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和纠纷;拥有技术成熟高、产业化潜力大、亟待转化的科技成果,具有清晰的股权结构,规范的管理章程,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符合后期科技财政资金转股的相关要求;优先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
六、申报要求
1.符合国家、山东省、济南市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目标任务明确,预期技术指标量化可绩效,项目完成时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和产业化。
2.实行“行政+技术”双责任人负责制。行政负责人原则上为项目牵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牵头协调落实项目实施所需的资源要素保障,健全项目财务、成果、绩效等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目标任务完成。技术负责人须为项目研究思路的主要提出者或实际主持项目关键科研人员,负责项目具体组织实施,任务期内主持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并做好项目实施的技术路线选择、进度安排、经费规范使用等全过程管理,确保按期完成项目任务目标。
3.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申报年度承担单位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同一个项目获得过市级财政股权投资支持的,不再重复申报。
4.项目实施期限3年,以立项文件印发日为启动时间。
5.先投后股类项目尽调时企业提供审计报告;项目转股前阶段,市财政支持资金性质为扶持资金;达到股权转化条件后,按程序签订股权投资协议,市财政支持资金性质转化为股权投资资金,不愿意转股的退回“先投”资金;未达转股条件终止的项目退回应退资金。根据协议约定,实现预期盈利目标、完成项目计划目标或达到一定的投资年限后,市财政支持资金可采取股权回购、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
6.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再更改牵头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再更改申报材料内容。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禁止公开涉密内容或申报要求保密内容。
7.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诚信承诺书。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良好科研诚信状况,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无“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问题记录。(提醒:申报单位完成系统提交后,可自行核查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如有,可尽快更新信用信息;如无,可保留查询结果PDF件或截图。通过访问信用山东https://credit.shandong.gov.cn/查询本单位36个月52个领域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或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公共信用报告。)
七、申报流程
1.在线填报项目。济南市科技计划申报与管理系统(http://119.164.252.194/prg/)进行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点击“用户登录”后选择“申报用户登录”然后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登录系统后,在“功能导航”菜单中点击“项目申报”,然后在打开页面中点击“新增申报”,选择“科技股权投资项目”下“成果转化‘先投后股’项目”,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等内容,并上传附件后提报至济南高新区,济南高新区按程序审核推荐至济南市科技局。企业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4日9:00至7月22日17:00(为方便审查修改,建议高新区企业提前上报),逾期高新区不再受理。
2.申报单位线下通过邮箱报送“汇总表”至高新区。申报单位将《2025年济南市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Excel版和盖章扫描PDF版),于7月22日17:00之前发送至邮箱gxqkjbgs@jn.shandong.cn(文件和邮件均用“市先投后股-企业名称”命名)。
3.高新区主管部门推荐。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核,提报书面推荐意见、项目推荐汇总表至市科技局。
八、注意事项
1.请项目申报单位合理安排申报时间,提前完成填报、修改、提交工作,以便科技主管部门退回和审核工作,以防临近截止时间集中退回、提交和审核。
2.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3.市科技局在项目申报、评审等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项目申报、立项等代理服务工作。
九、联系方式
1.市科技局
技术支持电话82069878
资料审查咨询电话51708806
2.济南高新区
发改科经部科技办88875156/88871176
附件2-2025年度济南市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项目推荐汇总表.xls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