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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再制造机电产品典型应用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

鲁工信绿发函〔2025〕28 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高端智能再制造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高端智能再制造机电产品的推广应用,持续扩大应用规模、拓展应用场景,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正在组织开展再制造机电产品典型应用案例推荐工作。为高质量做好我省案例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通知中的再制造是指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设备和材料对旧件进行专业化修复或升级改造,使再制造产品性能和质量达到或超过原型新品的生产过程,再制造机电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节能、节水、环保等强制性标准要求,具有明晰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

      二、申报要求

      (一)案例应聚焦高端智能再制造机电产品,主要包括盾构机、工业机器人、风电机组装备、冶金装备、矿山装备、内燃机、数控机床、油气田装备等。

      (二)案例应重点反映高端智能再制造产品在性能、成本等方面的优势。案例应有可复制性,相关产品具有一定的推广前景和市场拓展潜力。

      (三)案例申报企业应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履约能力,近3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未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案例中产品实际应用超过1年,已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使用过程中未出现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三、组织申报

      (一)企业申报。请各市工信局做好本次典型案例的宣传推荐工作,组织本地区机电产品再制造企业进行申报,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填写《再制造机电产品典型应用案例申报表》(附件2),形成申报材料。

      (二)各市初审。各市推荐的案例原则上不超过1个,各市工信局要对申报材料中案例的先进性、可复制性等进行初审,包括企业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征集范围”“申报要求”的符合性以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等,形成推荐意见,填写《再制造机电产品典型应用案例汇总表》(附件1)。

      (三)推荐上报。请各市工信局于2025年8月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及典型案例汇总表和企业申报材料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绿色发展推进处(邮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玉函路25号省化专办414房间),同时报电子版(电子邮箱:sgxtls@shandong.cn)。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绿色发展推进处     0531-51782885。

      附件:1. 再制造机电产品典型应用案例汇总表.doc

            2. 再制造机电产品典型应用案例申报表.doc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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