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数据局(不含青岛):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的统一部署,《“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任务要求,构建智能工厂、解决方案、标准体系“三位一体”工作体系,打造智能制造“升级版”,现将《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各市认真研究《通知》(附件1)要求,参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附件2)《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附件3)《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年版)》(附件4),组织智能制造水平领先的制造业企业申报2024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原则上申报企业应为省级智能工厂。请各市于11月21日前,指导企业在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miit-imps.com)完成线上填报,生成申报书,并将汇总表、纸质版申报书2份(胶装,书脊处请标注所属地市、申报年份及企业名称)以及电子版光盘1张(PDF+WORD)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产业处。省属企业组织做好本集团的项目推荐工作,各权属企业可从驻地申报,也可通过集团申报,集团申报时纸质材料报至省国资委科技创新处。届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联合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邱晨 0531-51782622
申报资料填报指导联系人:王秉帅 15275418059
联系邮箱:sjxwzbcyc@shandong.cn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3号楼山东国资科创基地 王老师 15275418059
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docx
2.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pdf
3.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pdf
4.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pdf
5.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pdf
6.推荐汇总表.doc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大数据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