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申报及复审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的申报和复核
(一)申报范围:申报企业须符合《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8号)(附件1)认定标准,符合国家和省战略发展方向,本年度重点支持领域详见省厅通知文件。申报企业生产经营、纳税和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关于公布2020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的通知》(鲁工信创〔2020〕222号)文件中公布企业可申请复核,复核程序、条件与新认定相同。
二、相关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填报系统(https://www.sdsdldjsqy.com),于9月24日前完成系统申报,并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PDF版)及推荐汇总表(可编辑版),不需要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同时,三年审计报告均需有二维码赋码。逾期未报送,不再接受申报。
联系人:周然,电话:82078318。
附件1: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关于印发《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5:关于公布2020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的通知-鲁工信创〔2020〕222号.pdf
济南市市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12日